体育学院2021-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
20级、21级研究生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2022〕70号)文件精神,我院本年度的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审工作,采取分步申请,分步审批的原则,具体时间表如下: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时间
1.9月30-10月2日各班级国家奖学金申报
2.10月3-5日学院国家奖学金材料复核
3.10月6-10日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公示
4.10月11日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报送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我院今年共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2个,奖励额度为20000元/人。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
1.研究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个人档案转入我校的研究生,不含本校在职人员)。
2.学年课程成绩(不含重修课程、跨学科补修本科主干课程及其他培养环节课程)为优良的课程数占学习课程数的80%及以上,课程成绩合格且当学年无补考记录;提前修读课程,以成绩单显示学年时间和课程成绩计算课程门数及优良率(推免生在大四下学期提前修读的课程在学分认定后计入研一上学期的课程数,课程成绩计入优良率)。
3.具体评选方法见附件1-《华侨大学体育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1.请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于10月2日17:00前将审批表及相关材料(附件2-国家奖学金审批表、附件3/附件4-《华侨大学体育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综合评分表》、成果佐证材料均为一式一份;班长整理汇总附件5-《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报送汇总表(2021-2022学年)》),纸质版报送至体育学院501林老师处,电子版(附件2、附件5、附件3/4)发送至421659941@qq.com(成绩单由学院统一打印,无需个人提供)
学院审核后公示,根据学校下拨的指标按序推荐上报。如未能获评,符合条件者仍可申报其余奖学金。其余奖学金评选将陆续发布通知。
体育学院学工办、团委
2022年9月30日
附件1-华侨大学体育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华侨大学体育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综合评分表 (研二适用)
附件4-华侨大学体育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综合评分表(研三适用)
附件5-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报送汇总表(2021-2022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