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2019〕6号
体育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施办法
为了做好各类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重大学生突发事件,将学生突发事件对学院以及学校的影响和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学生人身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就学生突发事件的责任分类、处理原则、处理程序、善后工作等做出相关规定。
一、适用范围
(一)政治事件,包括:学生因各种原因引发的罢课、罢考及未经批准的集会、游行、示威等;邪教、宗教非法渗透或敌对势力破坏等;
(二)治安事件,包括:打架斗殴;偷窃;赌博;酗酒滋事;绑架劫持人质;被骗、失踪、传销等;
(三)伤害事件,包括:火灾;危险品失控;爆炸;食物中毒;电击;溺水;交通事故;体育运动损伤;非正常死亡等;
(四)心理问题,包括:精神异常;离家(校)出走;自残、自虐、自杀等;
(五)身体疾病,包括:急性疾病发作;传染病疫情等;
(六)其他,上述类别中未包含的学生突发事件。
二、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原则
(一)分类管理原则
1.学生突发事件分为普通学生突发事件和重大学生突发事件两大类;
2.普通学生突发事件分为同一事件中只涉及我院学生的突发事件和同一事件中涉及到我院和其他学院学生的突发事件;
3.重大学生突发事件包括政治安全事件、重大治安事件、重大消防安全事件、交通安全事件、教学与实验室安全事故、仪器设备使用安全事故、网络安全事故、学生意外伤亡事故、食物安全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重大传染病疫情事件等;
4.不同类别的学生突发事件,由不同部门负责牵头处理;
(二)及时处理原则
对学生突发事件的任何一类或多类,在出现苗头开始,就进入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置阶段,有关人员要核实信息,及时报告,果断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力量控制局势,正确进行处置,制止事态发展,严禁无关人员卷入事件,将其尽快平息。
1.及时报告。
(1)发生普通学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辅导员(班主任),紧急情况也直接向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汇报,接到电话后,辅导员(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地,及时控制事态,并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和学院领导汇报。
(2)发生重大学生突发事件,发现者要及时辅导员(班主任)汇报,同时110或119报警,有出现人员受伤或死亡的,要及时打120救护。辅导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学院领导和学生处领导汇报,必要时可直接向分管校领导汇报。
2.现场处理。
辅导员(班主任)到事发现场后,要根据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做出预判,能自己处理的当场处理,不能马上处理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并将事情经过和结果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
(三)有效作为原则
1.处理学生突发事件,各责任部门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果断采取措施,有效作为,抓住解决问题的时机,平息事态,把突发事件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内部。
2.对于在学生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玩忽职守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三、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
1.接到报告后,辅导员(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件现场,并在第一时间向学院领导报告,学院分管领导应及时事件现场,并根据事态的情况决定是否向分管校领导报告。到现场后,要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保护好现场。如有人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校医院就诊或打120救护;遇治安案件可直接拨打110;火灾要第一时间拨打119求救。
2.及时了解突发事件的原因和经过。
3.若是涉及到学生违反校规校纪,要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客观公正、依法依规地对事情进行处理。若是涉及治安条例或国家法律法规的,则要积极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处理好善后工作。
四、本办法自颁布即日起实施。
体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