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通知
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2023〕70号)文件精神,我院本年度的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审工作,采取分步申请,分步审批的原则,具体时间表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时间
1.9月22-26日,各班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
2.9月27日-10月4日,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复核。
3.10月5-9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名单公示。
4.10月10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名单报送。
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
(一)奖项金额及各年级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班级 |
国家奖学金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2020级 |
1 |
3 |
2021级 |
1 |
3 |
2022级 |
0 |
2 |
总数 |
2 |
8 |
(二)奖学金的评审条件
1.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境内生,符合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基本条件,各门成绩无挂科,体测合格及以上,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
(2)2022-2023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10%;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1)境内生,符合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基本条件,各门成绩无挂科,体测合格及以上,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为2022-2023学年“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成员;
(3)2022-2023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5%,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
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同学,由个人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奖学金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将电子版(审批表+佐证材料,格式为:姓名+国奖/国励志申请材料)于9月26日17:00之前发送至421659941@qq.com,逾期不得参评,纸质版(审批表和佐证材料均为一式一份)交到体育学院501办公室林老师处,表格中要求附加证明材料的,需一并提供。(成绩单及综测由学院统一打印,无需个人提供,国励志奖学金申请无需审批表)
学院审核后公示,根据学校下拨的指标按序推荐上报。如未能获评,符合条件者仍可申报其余奖学金。其余奖学金评选将陆续发布通知。
学工办电话:0595-22691539
林老师联系电话:13959709500
附件: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体育学院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