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关于评审2018-2019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30 点击量:

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评审2018-2019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面向学院境内学生开展2018-2019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中规定条件的全日制非毕业班境内学生;满足学院要求的志愿者服务工时数(大一为20工时,大二为16工时,大三为12工时各班级审核小组在评定审核时进行审核);原则上在2017-2018学年中未受到学院通报批评及校级处分。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分为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三项。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400/月、300/月、250/月三个等级,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300元左右,资助时间为10个月,从20189月至20196月。同时,根据学校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精准帮扶政策精神,推进我校精准资助工作,对于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经身份核实,可直接获得一等助学金资助。

三、名额控制与等级确定

根据学校分配名额数,学院具体分配如下:

班级

一等助学金

400/月)

二等助学金

300/月)

三等助学金(250/月)

自立生

0/月)

备注

2015体教

2

5

1

1

2016体教

1

6

1

2

2017体教

1

6

2

2

四、评审要求

各班级班主任、班干部、同学们都要高度重视,认真审核,做好政策宣传、民主评议、调查核实、结果公示等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评审步骤

1.学生自主申请:

65-10日学生登陆“学工管理信息系统”申请“阳光成长计划”。同时填写纸质版《体育学院阳光成长计划申请书》,第一次申请的同学还需提供《华侨大学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应按《2017-2018学年贷款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的要求准备材料。相关材料在610日前提交到班级。

2.班级组织初评:

各班级610日前收齐申请同学的材料,在班级中推选出8名不申请阳光成长计划的同学,与班主任一起组成班级评定小组,根据申请同学的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表现,讨论出推荐名单,并于613日前将推荐名单及同学申请表交到学院团委。

3.学院团委组织复评:

学院团委将对各班级推荐同学进行谈话,并结合其在学院的综合表现决定是否纳入新一年度阳光成长计划,复评后将名单提交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

4.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核:

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将对推荐名单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最终提交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名单。

5.资助落实时间:

勤工助学申请:6月下旬将进行本学年暑假及下学年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国家助学金发放: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老生)从9月份开始发放。

六、几点说明

1.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未按规定交缴学费的将不予注册。申请助学贷款中的学费部分将由学校直接扣缴作为2018-2019学年的学费。

2.贷款学生无论新贷、续贷都需要在学工系统中申请,被认定为“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并申请贷款。

3.“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将作为“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助学金、困难补助资格认定条件。

4.应充分重视并发挥“阳光成长计划”在育人成才方面的作用,“全面培养”与“重点关注”相结合,通过感恩教育、技能培训、义工锻炼、人文关怀、树立典型等多种形式对“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进行全方位的培养,提升“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的综合素质。

体育学院团委

2018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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