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审2018-2019学年本科生新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生新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18级全日制本科学生(境内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分为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三项。国家助学金标准为400元/月、300元/月、250元/月三个等级,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300元左右,资助时间为10个月,从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
三、名额
新生阳光成长计划名额为在境内本科新生人数的25%以内,其中,获国家助学金人数不得超出境内本科新生人数的20%,国家助学贷款人数最高不得超出境内本科新生人数的10%,“自立生”名额应控制在境内本科新生人数的5%以内。
其中一等助学金2人,二等助学金3人,三等助学金3人,自立生2人。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精准帮扶政策精神,推进我校精准资助工作,对于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经身份核实,原则上可获得一等助学金资助。
四、评审要求
1.“阳光成长计划”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和学校对他们的关爱,要高度重视,认真审核,做好政策宣传、民主评议、调查核实、结果公示等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落实“量身订做、套餐配比”原则,这是资助工作的核心环节,资助计划的制定应做到:新申请与续申请有别、普困与特困有别,权利与义务结合、无偿与有偿结合、长期资助与短期资助结合。
3.重点关注来自遭受地震、干旱、洪涝自然灾害地区学生和少数民族困难学生等,做到物质关怀与精神关爱并举。
五、评审步骤
第一阶段:学生自主申请(10月31日至11月7日)
10月31日-11月9日,学生登陆信息门户系统申请“阳光成长计划”,同时需要提供《高校家庭及经济情况调查表》,
第二阶段:班级审核(11月8日—11月10日)
班主任组织本班阳光成长计划评定小组,对本班提出资助申请的学生进行班级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相应范围内公示。
第三阶段:上报学院(11月12日前)
将确定的名单填入《2018-2019体育学院新生阳光成长计划汇总表》,连同《高校家庭及经济情况调查表》提交至魏利斌老师处。
体育学院团委、学工办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