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16〕6号)、《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研究生老生“阳光成长计划”资助项目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中规定条件的全日制境内非毕业班研究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国家助学贷款。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认定同时作为“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各项困难补助、社会助学金发放资格的审核依据。
三、名额控制与等级确定
我研究生老生阳光成长计划名额的总数为9名,其中国家助学贷款人数为3名。。
四、评审步骤
1.学生自主申请(5月21日至24日):本学年已在“阳光成长计划”中的学生仅须向所在学院提供《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期生活规划》(附件6),新申请加入的学生须填写《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申请表》(附件4)一份,同时提供《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因国家政策变化,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老生新贷)可先按附件1所列清单准备材料,最终提交要求待2019级新生入学后另行通知。
拟申请的学生请于5月24日前将材料提交至魏老师处。
2.学院审核:学院对本学院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相应范围内公示。
五、几点说明
1.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未按规定交缴学费的将不予注册。申请助学贷款中的学费部分将由学校直接扣缴作为2019-2020学年的学费。
2.贷款学生无论新贷、续贷都需为“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并申请贷款。
3.应充分重视并发挥“阳光成长计划”在育人成才方面的作用,“全面培养”与“重点关注”相结合,通过感恩教育、技能培训、义工锻炼、人文关怀、树立典型等多种形式对“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进行全方位的培养,提升“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的综合素质。
体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