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推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3-20 点击量:

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推优”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请各团支部在团委组织部的指导下329日前开展2018年上半年“推优”。

负责人:魏利斌 孙圣林

负责部门:组织部(部长:吴万一)

“推优”对象:此次推优对象是学院根据《体育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条件,结合同学们在学院的学习、工作及综合表现而确定的。

“推优”办法:参照《体育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要求:组织部要安排专人参加各支部的“推优”大会;党建联系人主持该支部的“推优”大会;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支部“推优”工作结束后,党建联系人和团支书于当天填写“推优”记录并上报学院团委。

附件:1.2018年上半年班级“推优”名额分配表

2.体育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实施细则

3.体育学院团支部推优流程

4.基层群团组织推优情况汇总表

体育学院团委

2018320

抄送:校团委,学生处,院领导,班主任

体育学院团委办公室2018320日印发共印10

附件1

2018年上半年班级“推优”名额分配表

2016级:

符合条件推优对象:

余晶

张文斌

杨成

吴万一

此次班级可推优名额

4

2017级:

符合条件推优对象:

张子璇

叶正航

郭章盛

涂航博

此次班级可推优名额

3

研究生:

符合条件推优对象:

戴军

秦培府

刘琳

刘玉山

此次班级可推优名额

2

说明:1.推优对象是按照《体育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条件,结合同学们在学院的学习、工作及综合表现而确定的。

2.推优对象与可推优名额相等时,由班级团员直接进行表决;推优对象人数大于可推优名额时,须先从推优对象中选出推优名额数的候选人,再对候选人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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