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体育学院
协办单位:两校区学生足球协会
二、参加办法:
1.报名人数:以华侨大学各学院为单位组织报名,每单位可报领队(必须由参赛学院的教师或辅导员担任)1名,教练2人,运动员25人。
2.运动员资格:
(1)华侨大学全日制在校生(含本科生、研究生)。
(2)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学院参赛,运动员本人须持《一卡通》或学生证,赛前15分钟交予裁判员核实方可参赛。
(3)每队可报2名本校其他学院的学生,这两名学生必须符合运动员资格规定第一条。
(4)为备战福建省运动会大学生足球比赛(甲组),足球特长生不参加本次赛事。
(5)为备战福建省运动会大学生足球比赛(乙组),体育学院代表队为外卡球队,经抽签进入且仅参加小组单循环比赛,所在小组体育学院代表队不计分、不记名次、不参与淘汰赛。所在小组其他学院遇体育学院队,赢即获3分,输可获1分,弃权获0分。
三、比赛办法及名次决定
1.第一阶段分组进行单循环,第二阶段采用淘汰制决出前八名。
2.报名时间:截止5月13日16:00(周五)
抽签时间、地点:咨询相关负责人
3.报名地点:泉州:徐伟福体育大楼五楼体育学院办公室
厦门:C3-101体育学院办公室
4.比赛负责人:泉州:孟老师18965526683
厦门:李老师18259287763
比赛时间:5-6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比赛地点:泉州校区、厦门校区田径场
四、比赛规则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版本《足球竞赛规则》。
2.比赛为十一人制,比赛用球为5号球,考虑到疫情与天气影响,比赛时间为80分钟,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
3.循环制比赛中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4.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4)同组同阶段结束后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同组同阶段结束后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6)抽签优胜者,名次列前。
5.淘汰赛中如两队打平,直接进行罚球点球的方式决定胜负。
6.队员累计黄牌达两次者,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资格;直接被出示红牌者,当即停止比赛资格,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资格;红、黄牌累计数在整个比赛期间有效。
7.每场比赛每队有3次换人窗口,换人人数不限,中场换人次数不计入3次换人窗口,同一场比赛中被换下场的运动员不可重新上场比赛,换人前需向裁判员提交换人名单。
8.每队必须备有两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装、着护袜及护腿板,守门员服装应区别于其他队员,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赛前联席会确定的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场上队长必须佩戴袖标。
9.如果某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7人时,比赛终止,判对方3:0获胜。如果比赛现实比分净胜球大于或等于3球时,则以当时的实际比赛结果为准。
五、录取名次与计分奖励办法:
1.所有参赛队伍,均可获得10分的额外奖励分。
2.前8名按27、21、18、15、12、9、6、3计分,记入校运会总分。
3.前8名运动员可获证书,冠、亚军队可获奖杯。
六、报名
1.参赛单位应按照组委会下发的报名表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于规定日期之前交到体育学院。
2.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七、注意事项
1.运动员资格如有假冒,一经查实,即取消该运动员的参赛资格,该队已完成场次比赛的成绩按0:3计,并取消该学院校运会体育道德风尚评比资格。
2.参赛各队实行领队负责制,领队必须由参赛队所在学院的教师、辅导员担任。如比赛中出现问题,由领队承担相应带队责任,并通报所在学院处理。
3.参赛各队必须服从竞赛组工作人员的安排和裁决,尊重裁判员、运动员和观众。如出现队员打架斗殴,视情节严重取消该队员或该队的比赛资格,并给予严肃处理。
4.比赛风雨无阻,无特殊通知下,参赛队必须准时到场,提前向裁判组提交参赛名单,无故迟到15分钟者,则按弃权论处,判对方3:0获胜。
5.比赛有关信息可到体育学院网站(//www.d-asales.com)查询。
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足球比赛报名表
华侨大学体育学院
2022年5月3日
华侨大学运动会足球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领队:教练员1:教练员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