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办法:
1.报名人数:以学院为单位组织报名,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2人,运动员25人。
2.运动员资格:
(1)全日制在校生(含专科、本科生、研究生)。如有假冒,一经查实,即停止该队继续参加比赛的资格,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学院校运会体育道德风尚评比资格。
(2)运动员须持《一卡通》或学生证方可参赛。
(3)场上最多只能同时有2名足球特招运动员。
二、比赛办法及名次决定
1.第一阶段分组进行单循环,第二阶段采用淘汰制决出前八名。
2.报名时间:截止4月14日16:00(周五)
抽签时间、地点:咨询相关负责人
3.报名地点:泉州:莲雪楼体育学院办公室
厦门:C3-101体育学院办公室
4.比赛负责人:泉州:孟老师 18965526683
厦门:李老师 18259287763
比赛时间:5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比赛地点:泉州校区田径场、厦门校区田径场
三、比赛规则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版本《足球竞赛规则》。
2.比赛为十一人制,比赛用球为5号球,比赛时间为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
3.循环制比赛中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4.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4)同组同阶段结束后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同组同阶段结束后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6)抽签优胜者,名次列前。
5.淘汰赛中如两队打平,直接进行罚球点球的方式决定胜负。
6.队员累计黄牌达两次者,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资格;直接被出示红牌者,当即停止比赛资格,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资格;红、黄牌累计数在整个比赛期间有效。
7.每场比赛可替换人7名运动员,同一场比赛中被换下场的运动员不可重新上场比赛。
8.每队必须备有两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装、护袜及护腿板,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赛前联席会确定的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
9.如果某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7人时,比赛终止,判对方3:0获胜。如果比赛现实比分净胜球大于或等于3球时,则以当时的实际比赛结果为准。
四、录取名次与计分奖励办法:
前8名均按27、21、18、15、12、9、6、3计分,记入校运会总分。
五、报名
1.参赛单位应按照组委会下发的报名表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于规定日期之前交到体育学院。
2.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不报,按弃权论。
六、注意事项
1.各队必须严格遵守比赛的规定,服从竞赛组的安排和裁决,尊重裁判员、运动员和观众。如出现队员打架斗殴,将取消该队员的比赛资格,并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2.球队领队每场比赛必须到场。
3.参赛队必须准时到场,无故迟到15分钟,则按弃权论处。
4.比赛有关信息可到体育学院网站(//www.d-asales.com)查询。
5.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足球比赛报名表
华侨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